芝麻开花节节高  会战过后弦更紧 

—庆阳电视台、庆阳中院研究室体验采访正宁法院822日执行行动侧记

  8月22日,庆阳中院研究室邀请庆阳市电视台记者对正宁县法院一天的执行工作进行了体验式采访,执行干警翻山越岭,累计行车200多公里,奔赴9个乡镇查找了11名被执行人,其中2名“老赖”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1名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古尔邦节兑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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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某与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只有3700元,此前,执行干警两次驱车赴计某住所地执行,其均已手头拮据等理由进行推脱,只缴纳了2000元,对于剩余的1700元案款,承诺于8月12日执行完毕,但时至今日,仍未履行。
  初秋的子午岭,满山苍翠,层层叠叠,烟雾缭绕,美不胜收。上午9:16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一路翻山越岭,颠颠簸簸,记者跟随执行干警来到计某住所地—正宁县五顷塬回族自治乡龙咀子村,当天正值回族古尔邦节,回族同胞都去了清真寺参加节日活动,据邻居讲,计某一大早就去了清真寺,为了不打扰回族同胞过节,执行干警便在车上等候,节日活动结束后,执行干警将计某拦下向其表明来意,起初,计某仍以家里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执行,于是,执行干警便从法律方面向其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方面予以开导、规劝,经过一番释法析理,计某转变了态度,向其朋友打电话借钱,过了一会儿,计某用借来的1700元缴纳了剩余案款,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人大代表更应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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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银行与关某、冯某、巩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某为借款人,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关某,其断断续续缴纳了部分执行案款后,便外出失去联系;巩某、冯某为担保人,巩某一直在外不见踪影,冯某作为县人大代表,本应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其不但不履行,而且声称:自己是担保人,还款实在冤枉。在执行干警向其释明履行义务后可以向借款人关某追偿,冯某仍然拒不履行,未缴纳分文,正宁县法院便向正宁县人大常委会报批对冯某实施司法拘留,2018年7月28日,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许可对冯某依法拘留的决定。
  中午10时许,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冯某住所地—正宁县三嘉乡街道,当执行干警表明来意并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后,冯某依然拒不执行,将其带回法院后,鉴于其县人大代表身份,执行干警仍然规劝其放弃抵抗,配合法院执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守法表率,但其仍拒不履行,随后,正宁县法院对其作出15日司法拘留决定。
躲避执行绝非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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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与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此前,梁某缴纳了部分执行案款,对于剩余案款,时至今日,仍未履行。下午1:23分,奔波了一天的执行干警在匆匆吃完便饭后,驱车来到被执行人梁某住所地—正宁县永和镇沟泉村一组,开门的是梁某的妻子,一看是执行干警,便谎称梁某不在家,执行干警怀疑其撒谎,便进入院子里进行查看,当执行干警走到一间厦房门口后,看见里面桌子上放着笔和纸,貌似有人刚才在写东西,执行干警进入房间内,发现梁某正躲在门后一声不响,看见执行干警,梁某一脸惊愕,一个劲地睁眼睛不说话,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立即将其带上警车。
  回到法院后,这时,申请人陈某同意和梁某执行和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梁某联系家属缴纳了30000元,剩余案款承诺次日12时前缴纳,8月23日,梁某已将剩余案款按时交清。
“升学宴”上被“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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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旬邑县底庙麻院砖厂与赵某、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47000元,李某无视法院判决,一直外出躲避执行,此前,赵某写下保证书,承诺三天内履行义务,三天后却杳无音信。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去永和镇沟泉村的路上,突然,接到协执员举报,赵某在永和镇一家饭店就餐,执行干警火速赶到,将正在参加亲属孩子升学宴的赵某“逮”个正着,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赵某一脸茫然,经过一番劝说,其仍然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拒不履行,将其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从法、理、情三方面予以解释劝说,并向其讲明:赵某家里住着二层小洋楼,最近还购买了汽车,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其行为严重违法,但其依然我行我素,鉴于其这种态度,随后,正宁县法院对其作出15日司法拘留决定,并处以罚款5000元。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虽已结束,但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正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保持昂扬的工作斗志,饱满的工作热情,持续打击拒执“老赖”,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最大限度兑现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