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为了保证您有足够的时间阅读了解举报须知,本网站预先设定了10秒钟的最短浏览时限,只有达到最短浏览时限才能在页面底部点击“开始举报”进入“举报注册”页面。
二、本网站受理范围仅限于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如系对具体案件裁判和执行结果不服的,建议您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
三、各级人民法院举报网站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网站受理对下列单位、部门和人员的举报: 1、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2、下一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基层人民法院举报网站受理对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举报。 请根据被举报人的单位、部门、职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举报网站提交举报,请勿越级举报,如举报提交的网站不正确可能造成举报信息不能得到及时处理。
四、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核实您提供的违纪违法线索,本网站希望您在举报时据实提供被举报人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及主要证据等。
五、本网站对每一条有效举报信息均会认真处理,举报人可以通过《举报查询》栏目及时了解到有关办理情况,因此请您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查询。
六、请您不要重复举报。重复举报信息会被网站安全软件视为垃圾信息而自动过滤,多次重复举报的用户会受到警告直至禁止登陆。
七、本网站只能处理规定格式的文字信息,请您将举报内容简明概括在一千字以内提交,请勿分成多次提交,请勿以网页链接或附件形式提交。如核查过程需要补充信息,我们会通过回复与您联系,请您及时登陆查询回复。
八、本网站已经采取十分严密的信息安全措施和保密措施,以防止举报信息和举报人真实身份泄露。我们提倡实名举报,但并不拒绝匿名举报。如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向您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九、请理性的行使您的举报权利,勿提交垃圾信息或非法信息,或在信息中使用谩骂、侮辱性语言,否则,本网站将不予受理,并由举报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