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关于聘用诉前人民调解员的通告

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
关于聘用诉前人民调解员的
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加大诉前解纷力度,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诉前调解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用名额
  诉前人民调解员4名。
 
二、聘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2、6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
  4、为人公道正派,遵守工作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
  5、在县城居住生活;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予聘用。
  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相关经历的;
  2、具有妇女儿童工作、街道社区工作、乡镇基层工作或其他社会工作经历的;
  3、退休职工有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
 
三、工作职责
  1、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
  2、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3、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月15日。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及工作简历到正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934-6125203。
 
五、待遇保障
  根据调解工作情况,按照“以案定补”、“一案一补”的要求,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助。
 
  正宁县诉前民事纠纷
 
  调解委员会
 
  二0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