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5号

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甘1025执悬5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位占荣、杨春云与任周周、张芳珍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任周周、张芳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位占荣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芳珍,女,汉族,1972年12月14日出生,农民,住正宁县榆林子镇乐兴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622825197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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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芳珍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芳珍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张芳珍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19891.14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4-6123201 1810934770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