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定分止争,及时高效促进和谐

  正宁县人民法院宫河人民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大力践行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新格局,积极构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乡镇、村委会联动解纷新机制,耐心,细心,用心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工作,切实让纷争止于诉前,矛盾化于萌芽,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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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正宁县人民法院宫河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一起因宅基地面积不清引起的纠纷,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减轻当事人诉累,修复双方亲情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原、被告系兄弟关系,双方的宅基地相邻,后因宅基地界限不清发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甚至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为了为化解这起兄弟之间的土地纠纷,修补失和的亲情关系、维护乡村和谐,宫河人民法庭法官诉前调解,积极同乡政府、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

  宫河人民法庭法官参与案件调解后,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归纳了争议内容和焦点,并以兄弟二人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为突破口,从维护兄弟亲情,彻底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以亲情感化双方,竭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修复兄弟关系。最终,经过法官和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的沟通与调解,两兄弟从刚见面时的剑拔弩张到后来慢慢的敞开心扉,并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一件困扰双方的“烦心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宫河人民法庭能动司法,主动创稳的一次履职过程,也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生动缩影,更是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具体实践。正宁县人民法院宫河人民法庭也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诉源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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