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法院张永庆被评为首届全县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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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正宁县召开了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正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庆被授予“全县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受到表彰奖励。
 
  张永庆同志自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长期在一线从事审判业务,审结案件达1900余件,所承办的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业务技巧和勤恳的工作精神,创造出辉煌的审判业绩,成为正宁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
 
  2015年底,张永庆同志任审委会专职委员之后,通过长期调查研究,主持起草撰写了《关于正宁地区天价彩礼的调查报告》、《正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了离婚案件“冷静期”、家事案件圆桌审判等先进审判理念,对彩礼返还的主体、情形、范围、标准和赠与物的认定、审理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规定,也对固有的审理模式进行了创新改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正宁法院离婚案件审理开启了新模式,得到了省市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全国性政法系统主流媒体也对此做了专题报道。
 
  张永庆同志分管的审判管理工作连续多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审判管理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审判管理先进集体”。他个人先后多次被省市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偶像法官、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2008年12月,张永庆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成为正宁法院历史上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